10月10日消息,21世紀經濟報道自聯想內部人士了解到,圍繞此前聯想原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作出裁決,常程將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并將因違反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525.2821萬元,并返還聯想此前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裁決結果為:
1、常程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2、常程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五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
3、常程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競業限制補償金七萬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稅前)
4、駁回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請求。
今年年初,聯想集團宣布,其手機掌門人常程因家庭原因離職。然而僅僅2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團,任職副總裁并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彼時,聯想集團表示,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今年9月17日,聯想集團表示,關于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多次庭審。由于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的真實性,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鑒定,鑒定結論顯示確系常程本人簽字。聯想稱,對最后判決結果充滿樂觀,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評判。